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证监会)谴责汇丰证券经纪(亚洲)有限公司(汇丰证券经纪)并处以罚款630万元,原因是该公司内部监控缺失及违反《操守准则》。
证监会发现,在2018年9月至2021年9月期间,汇丰证券经纪在向买卖沪深港通下北向交易的合资格A股(亦称为中华通证券)的客户编配券商客户编码,将客户识别信息与券商客户编码进行配对,及在向其客户指令附加券商客户编码方面,犯有多项错误,以致没有确保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联交所)的《交易所规则》获得遵循。
结果,汇丰证券经纪向联交所提交了错误的券商客户编码及客户识别信息,当中涉及92名客户3.379.065项交易指令及4.202.534宗交易。
这些错误是由于汇丰证券经纪在与客户建立业务关系及编配券商客户编码方面的流程存在缺失所致,包括在保存券商客户编码资料时使用涉及多个系统的多层数据架构,以人手方式开立帐户及在各系统之间更新数据时采用人手操作。
证监会亦发现,汇丰证券经纪在2019年2月至6月期间,曾九次超卖100只中华通证券,导致有30只中华通证券的交收无法完成。当中有七次超卖事件是由于汇丰证券经纪的交易指令管理及程式买卖系统存在多项缺失所致,显示汇丰证券经纪没有制订足够的监控措施以防止出现超卖交易指令。
此外,证监会发现,汇丰证券经纪在2020年5月22日进行权证庄家活动时,当其庄家活动系统在联交所中午休市期间重新启动后,汇丰证券经纪错误地自行配对370项权证交易指令。汇丰证券经纪错误地假设当时所有交易指令会透过联交所提供的功能及在庄家活动系统重启期间透过其内置逻辑自动取消。在下午1时正恢复交易时,市场上的新交易指令与先前尚未取消的交易指令自行配对。
证监会认为,汇丰证券经纪在经营其业务时,没有以适当的技能、小心审慎和勒勉尽责的态度行事,亦没有实施足够及有效的系统及监控措施,以确保遵守《操守准则》和《交易所规则》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