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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通医药 | 新冠病毒疫苗第二剂次加强免疫接种实施方案出台

来源 外汇天眼 12-16 07:00
原创ht_research海通研究上海重要提示:《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于2017年7月1日起正式实施,通过本微信订阅号发布的观点和信息仅供海通证券的专业投资者参考,完整的投资观点应以海通证券研究所发布的完整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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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要提示:《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于2017年7月1日起正式实施,通过本微信订阅号发布的观点和信息仅供海通证券的专业投资者参考,完整的投资观点应以海通证券研究所发布的完整报告为准。若您并非海通证券客户中的专业投资者,为控制投资风险,请取消订阅、接收或使用本订阅号中的任何信息。本订阅号难以设置访问权限,若给您造成不便,敬请谅解。我司不会因为关注、收到或阅读本订阅号推送内容而视相关人员为客户;市场有风险,投资需谨慎。

  余文心

  海通医药研究首席分析师

  S0850513110005

  投资要点

  12月13日,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发布《关于印发新冠病毒疫苗第二剂次加强免疫接种实施方案的通知》。

  目标人群。现阶段,可在第一剂次加强免疫接种基础上,在感染高风险人群、60岁以上老年人群、具有较严重基础性疾病人群和免疫力低下人群中开展第二剂次加强免疫接种。

  疫苗选择。根据疫苗研发工作进展,所有批准附条件上市或紧急使用的疫苗均可用于第二剂次加强免疫。优先考虑序贯加强免疫接种,或采用含奥密克戎毒株或对奥密克戎毒株具有良好交叉免疫的疫苗进行第二剂次加强免疫接种,有关组合如下:

  3剂灭活疫苗+1剂康希诺肌注式重组新冠病毒疫苗(5型腺病毒载体);

  3剂灭活疫苗+1剂智飞龙科马重组新冠病毒疫苗(CHO细胞);

  3剂灭活疫苗+1剂康希诺吸入用重组新冠病毒疫苗(5型腺病毒载体);

  3剂灭活疫苗+1剂珠海丽珠重组新冠病毒融合蛋白(CHO细胞)疫苗;

  2剂康希诺肌注式腺病毒载体疫苗+1剂康希诺吸入用重组新冠病毒疫苗(5型腺病毒载体);

  3剂灭活疫苗+1剂成都威斯克重组新冠病毒疫苗(sf9细胞);

  3剂灭活疫苗+1剂北京万泰鼻喷流感病毒载体新冠病毒疫苗;

  3剂灭活疫苗+1剂浙江三叶草重组新冠病毒蛋白亚单位疫苗(CHO细胞);

  3剂灭活疫苗+1剂神州细胞重组新冠病毒2价S三聚体蛋白疫苗。

  时间间隔。根据国内外真实世界研究和临床试验数据,结合我国疫苗接种实际,第二剂次加强免疫与第一剂次加强免疫时间间隔为6个月以上。

  风险提示:疫苗接种不及预期、市场波动等。

  法律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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