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文章来源于珮珊债券研究,作者海通固收
姜珮珊
海通固定收益研究首席分析师
S0850517070004
投资要点
上交所新指引发布,特定品种公司债包含 10 个品种。2022 年 6 月 2 日,上交所发布了《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适用指引第 2号——特定品种公司债券(2022 年修订)》,共包含 10 个种类。其中,可交换公司债券、低碳转型公司债券、“一带一路”公司债券及疫情防控公司债券为今年新增的特定品种公司债券。
新指引下,部分特定公司债券规则发生改动。可交换债新纳入特定品种公司债券,相比 2014 年细则,可交换债券在多个发行事项提供自由度,且选择是否交换的时限从 12 个月缩短至 6 个月。相较于 2020 年指引,公开发行短期公司债的发行人信用评级不再为必需项;乡村振兴公司债取代扶贫公司债,成为特定品种公司债;适用优化审核安排的可续期公司债发行人可以自主选择是否进行债项评级;纾困公司债券强调资金运用符合《资管新规》等规定。
特定品种公司债作用显著,新指引承上启下,助力后续发展。特定品种公司债在新兴企业做大做强,困难企业摆脱困境及贫困地区脱贫攻坚等过程中发挥重要作用。新指引契合我国当下发展形势,特定品种公司债未来可期。
风险提示:统计口径差异导致数据不一致风险,政策变动风险。
1.特定品种公司债是什么?
上交所新指引发布,特定品种公司债包含10个品种。2022年6月2日,上交所发布了《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适用指引第2号——特定品种公司债券(2022年修订)》(上证发〔2022〕85号)(下简称“2022指引”)。其中将短期公司债券、可续期公司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绿色公司债券、低碳转型公司债券、创新创业公司债券、乡村振兴公司债券、“一带一路”公司债券、纾困公司债券以及疫情防控公司债券作为特定品种公司债券的全部种类。
特定品种公司债券的范围不断变化,今年新增4个品种。与2020年(上证发〔2020〕87号,下简称“2020指引”)相比较,新版指引增加了可交换公司债券、低碳转型公司债券、“一带一路”公司债券及疫情防控公司债券四个品种。扶贫公司债券也替换为乡村振兴公司债券。
目前涉及的特定品种公司债券中,除低碳转型公司债券外,均有较长发行历史。深交所的创新品种业务指引也涵盖了绿色公司债券、可续期公司债券、乡村振兴公司债券、纾困专项公司债券、短期公司债券等。
2.特定品种公司债分类介绍
2.1
短期公司债券
短期公司债券指依照法定程序发行的、期限为1年及以下的公司债券。目前相关的指引包括上交所的“2022指引”以及深交所2020年11月出台的《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创新品种业务指引第5号——短期公司债券》。
公开发行短期公司债不再强制要求主体评级,发行门槛降低。从具体条款来看,深圳交易所的指引发布于2020年,与上交所2020指引内容相近。与它们相比较,上交所的2022指引去除了“公开发行短期公司债券发行人应当进行主体信用评级”的要求,使短期公司债发行更加便利。
整体来看,非公开发行的短期公司债较公开发行短期公司债更容易发行,前者适用范围更广,后者对经营指标有硬性要求。质押式回购要求发行人主体信用评级达到AAA,且债券为采用多边净额结算方式的公开发行短期公司债券。
存量短期公司债发行主体新用户评价集中在AA+评级,企业性质基本为地方国有企业。截至6月10日,短期公司债共发行704只,发行总量达5967.81亿元;目前存量为282只,债券总余额达2298.08亿元。存量短期公司债主体最新信用评级以AA+为主,占比为68.65%;公司类型多为地方国有企业,占比为93.62%;发行人中仅有1家上市企业,为晋能控股山西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估值方面,存量短期公司债平均发行利率为4.16%,6月10日的平均中债估值收益率为3.50%,有一定程度下降。存量短期公司债剩余期限分布以半年内为主,占比达56.74%,平均剩余期限为0.46年。共有17只短期公司债拥有标准券折算比例,平均值为88.35%。
2.2 可续期公司债券
可续期公司债券,是指发行人依照法定程序发行,附可续期选择权的公司债券。目前发行可以依据的规则指引包括上交所的“2022指引”以及深交所2020年11月出台的《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创新品种业务指引第2号——可续期公司债券》(下简称“深2号指引”)。
适用优化审核安排的可续期公司债券发行人放松债项评级要求。具体条款方面,在发行人信息披露方面,“2022指引”与“2020指引”以及同时期的“深2号指引”差别不大。本次“2022指引”的改变在于,对于适用优化审核安排的发行人可以自主选择是否进行债项评级,一定程度上简化了发行程序。
存量可续期公司债发行主体信用评级集中在AAA评级,企业性质主要为国有企业。截止6月10日,可续期公司债共发行996只,发行总量达14052.96亿元;目前存量为741只,债券总余额达10032.25亿元。存量可续期公司债主体最新信用评级以AAA为主,占比为89.27%;公司类型多为中央国有企业和地方国有企业,合计占比为98.11%;发行人中上市企业占比达23.08%。
估值方面,存量可续期公司债平均发行利率为4.22%,6月10日的平均中债估值收益率为3.10%,有一定程度下降。存量可续期公司债剩余期限分布集中在3年以内,合计占比达92.71%,平均剩余期限为1.66年。共有650只可续期公司债拥有标准券折算比例,平均值为88.64%。
2.3 可交换公司债券
可交换公司债券是指上市公司的股东依法发行、在一定期限内依据约定的条件可以交换成该股东所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的公司债券。与可转换债券不同,可交换债券的发行人不必是上市公司,可以是上市公司股份的持有人且行权不影响总股本。目前发行可以依据的文件包括《上市公司股东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试行规定》(证监会公告〔2008〕41号),上交所的《上海证券交易所可交换公司债券业务实施细则》(上证发〔2014〕41号,下简称“沪2014细则”)、“2022指引”以及深交所的《深圳证券交易所可交换公司债券业务实施规则》(深证上〔2014〕282号,下简称“深2014细则”)、《关于持续规范和完善可交换公司债券发行业务事项的通知》(深证上〔2018〕654号)等文件。
可交换公司债发行自由度提升。从具体条款来看,“2022指引”对很多细节进行了细化,但在具体担保物范围、初始担保比例、维持担保比例、追加担保机制以及违约处置等事项提供了一定的自由度。且选择是否交换为预备用于交换的股票的时限从12个月缩短至6个月,为可交换债券行权提供了便利。
存量可交换公司债发行主体信用评级集中在AA+及以上,企业性质集中于民营企业。截止6月10日,可交换公司债共发行75只,发行总量达988.134亿元;目前存量为73只,债券总余额达834.44亿元。存量可交换公司债主体最新信用评级以AAA及AA+为主,其占比均为26.03%;公司类型多为民营企业,占比为58.90%;发行人中上市企业占比达2.74%。
估值方面,存量可交换公司债平均发行利率为2.82%。存量可交换公司债剩余期限分布集中在3年以内,合计占比达94.52%,平均剩余期限为1.78年。
2.4 绿色公司债券
绿色公司债券是指发行人公开或非公开发行的募集资金用于支持绿色产业的公司债券。目前相关指引包括《中国证监会关于支持绿色债券发展的指导意见》,上交所的《关于开展绿色公司债券试点的通知》(上证发〔2016〕13号)及“2022指引”,深交所2021年修订的《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创新品种业务指引第1号——绿色公司债券》(下简称“深交所1号指引”)以及《绿色债券支持项目目录(2021年版)》(银发〔2021〕96号)。碳中和相关债券也属于绿色债券范畴内,前述指引对其也有所涉及,交易商协会也于2021年出台过《关于明确碳中和债相关机制的通知》,对涉及领域及资金用途做出说明。
绿色公司债券发行覆盖新增碳中和领域。总体来看,发行要求并无太大改变,符合更新后《绿色债券支持项目目录(2021年版)》的项目发行人在申报发行时及存续期内可自主选择是否聘请独立的专业评估或认证机构出具评估意见或认证报告。碳中和涉及领域方面,“2022指引”与2021年修订的“深交所1号指引”无明显差异,和交易商协会的通知相匹配。
存量绿色公司债发行主体信用评级集中于AAA级,企业构成主要为国有企业。截止6月10日,绿色公司债共发行314只,发行总量达2703.12亿元;目前存量为314只,债券总余额达2595.89亿元。存量绿色公司债主体最新信用评级以AAA为主,占比为46.50%;公司类型多为中央国有企业和地方国有企业,合计占比为95.54%;发行人中上市企业占比达14.33%。
估值方面,存量绿色公司债平均发行利率为4.67%,6月10日的平均中债估值收益率为4.04%,有一定程度下降。存量绿色公司债剩余期限分布集中在5年以内,合计占比达90.45%,平均剩余期限为2.94年。共有139只绿色公司债拥有标准券折算比例,平均质押比例为85.90%。
2.5 低碳转型公司债券
低碳转型公司债券属于创新品种,是指募集资金用于推动企业绿色低碳转型的公司债券。目前可以依据的指引有交易商协会的《关于开展转型债券相关创新试点的通知》(中市协发〔2022〕93号)以及上交所的“2022指引”。
交易商协会及上交所指引各有侧重。从具体条款来看,交易商协会覆盖前期绿色债券相关项目种类的未达标项目,上交所则明确了4类转型项目。募集资金使用比例方面,上交所要求用于投向低碳转型领域的金额一般不应低于募集资金总额的70%,与绿色公司债券指标一致。
可持续发展挂钩债券与低碳转型公司债券存在差异。除低碳转型公司债券外,交易商协会于2021年4月28日还推出过可持续发展挂钩债券。债券形式与国际接轨,虽然与关键绩效指标(KPI)和可持续发展绩效目标(SPT)挂钩,但资金用途方面无特殊规定,可用于一般用途。在这一方面,与低碳转型债券有较大差异。
截止6月10日,绿色公司债共发行4只,发行总量达30亿元。发行主体为中国华能集团、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及华鲁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均为信用评级AAA级的国有企业。
2.6 创新创业公司债券
创新创业公司债券是指募集资金用于支持创新创业公司发展的公司债券。相关文件包括证监会的《中国证监会关于开展创新创业公司债券试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7〕10号)以及上交所的“2022指引”。
新指引对创新创业公司债券资金用途表述有所改变。从具体条款来看,“2022指引”将“2020指引”中的“专项用于支持创新创业企业”变更为“主要用于支持创新创业公司”,对发行条件有一定程度放松。
科技创新债券与创新创业公司债券聚焦指标相异。上交所及深交所于2022年5月20日先后出台科技创新债券相关指引。科技创新债券在发行人要求方面更侧重科技创新领域的投入、收入及专利数量,与创新创业公司债券有所区分。
存量创新创业公司债发行主体信用评级大多在AA级及以上,地方国有企业为发行人主体构成。截止6月10日,创新创业公司债共发行75只,发行总量达454.47亿元;目前存量为75只,债券总余额达453.88亿元。存量创新创业公司债主体最新信用评级以AA及以上为主,占比为82.67%;公司类型以地方国有企业为主,合计占比为75.68%;发行人中上市企业占比达9.33%。
估值方面,存量创新创业公司债平均发行利率为4.48%,6月10日的平均中债估值收益率为4.03%,有一定程度下降。存量创新创业公司债剩余期限分布集中在5年以内,合计占比达92%,平均剩余期限为3.03年。共有32只创新创业公司债拥有标准券折算比例,平均质押比例为79.90%。
2.7 扶贫公司债券
扶贫公司债券是指发行人公开或非公开发行的募集资金用于支持扶贫领域的公司债券。在最新的“2022指引”中,扶贫公司债券已经由乡村振兴公司债券替代,与我国发展现状相符合。除了上交所“2020指引”外,深交所2021年出台的《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创新品种业务指引第3号——扶贫专项公司债券》(下简称“深交所3号指引2020”)同样为债券发行时的参考依据。
存量扶贫公司债发行主体信用评级集中于AA级,几乎全部为地方国有企业。截止6月10日,扶贫公司债共发行94只,发行总量达568.98亿元;目前存量为86只,债券总余额达469.73亿元。存量扶贫公司债主体最新信用评级以AA级为主,占比为59.30%;公司类型以地方国有企业为主,合计占比为98.82%;发行人中无上市企业。
估值方面,存量扶贫公司债平均发行利率为6.64%,6月10日的平均中债估值收益率为6.95%,有一定程度上升。存量扶贫公司债剩余期限分布集中在5年以内,合计占比达93.02%,平均剩余期限为2.66年。共有2只扶贫公司债拥有标准券折算比例,平均质押比例为80.00%。
2.8 乡村振兴公司债券
乡村振兴公司债券,是指募集资金用于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推动脱贫地区发展和乡村全面振兴的公司债券。在我国脱贫攻坚取得全面胜利后,乡村振兴公司债券逐步取代扶贫公司债券,成为相关地区发行的创新债券品种。目前可以参考的指引包括上交所的“2022指引”以及深交所的《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创新品种业务指引第3号——乡村振兴专项公司债券(2021年修订)》(下简称深交所3号指引2021)。
与扶贫公司债相比,乡村振兴公司债券对企业注册地要求更高。具体条款方面,上交所“2022指引”与“深交所3号指引2021”区别不大。与扶贫公司债发行要求相比,对发行人的注册地有了更严格的要求,注册地不在相应地区的发行人不在新指引范围之内。
乡村振兴公司债发行主体信用评级以AA级为主,多为地方国有企业。截止6月10日,乡村振兴公司债共发行27只,发行总量达133.23亿元,均未到期。乡村振兴公司债主体最新信用评级以AA级为主,占比为51.85%;公司类型以地方国有企业为主,占比为88.89%;发行人中上市企业占比达7.41%。
估值方面,乡村振兴公司债平均发行利率为4.76%,6月10日的平均中债估值收益率为4.77%,整体变化不大。乡村振兴公司债剩余期限分布集中在5年以内,合计占比达92.59%,平均剩余期限为3.99年。共有4只乡村振兴公司债拥有标准券折算比例,平均质押比例为88.75%。
2.9 “一带一路”公司债券
“一带一路”公司债券,是指境内外企业发行的、募集资金用于“一带一路”建设的公司债券,或者指“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地区)的企业及金融机构发行的公司债券。2018年3月2日,上交所和深交所就出台过相应试点通知。其中,“一带一路”债券分为以下三类: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地区)政府类机构在本所发行的政府债券;”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地区)的企业及金融机构在本所发行的公司债券;境内外企业在本所发行的,募集资金用于”一带一路建设的公司债券。
新指引对“一带一路”债券要求变化不大。上交所“2022指引”虽然不再将“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地区)政府类机构发行政府债券定义为“一带一路”公司债券,但此类债券仍在指引适用范围内。
存量“一带一路”债券主体信用评级集中在AA级及以上,地方国有企业占比最高。截止6月10日,“一带一路”公司债共发行30只,发行总量达300.80亿元;目前存量为23只,债券总余额达149.88亿元。存量“一带一路”公司债主体最新信用评级以AA+级为主,占比为39.13%;公司类型以地方国有企业为主,占比为65.22%;发行人中上市企业占比达17.39%。
估值方面,存量“一带一路”公司债平均发行利率为5.09%,6月10日的平均中债估值收益率为4.34%,有一定程度下降。存量“一带一路”公司债剩余期限分布集中在5年以内,合计占比达91.30%,平均剩余期限为3.14年。共有6只“一带一路”公司债拥有标准券折算比例,平均质押比例为76.00%。
2.10 纾困公司债券
纾困公司债券,是指募集资金用于特定纾困用途的公司债券。纾困用途,是指用于支持面临流动性困难的上市公司及其股东融资,或者纾解民营企业和中小企业的融资和流动性困难。
上交所“2020指引”和“2022指引”均包含纾困债券。具体来看,发行人要求没有改变,为具备良好的盈利能力和偿债能力,主体信用评级达到AA+或以上以及以下两个条件其中之一:(一)发行人为国有资产管理公司、金融控股公司、开展投资或资产管理业务的其他企业等。发行人应是所属地方政府设立纾困计划的参与方,且以适当方式获得所属政府相关部门或机构的认可,认可方式包括但不限于所属政府部门或机构对本次纾困公司债券发行出具批复文件、相关会议纪要或其他认可方式等;(二)发行人为产业链核心企业,能够通过支付预付款、清偿应付款项等方式降低上下游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现金流压力和融资成本。
资金运用方面,除了70%的纾困用途金额下限限制外,“2022指引”还强调了相应资金运用须符合《资管新规》等规定。
存量纾困公司债券发行主体均为高评级地方国有企业。截止6月10日,纾困公司债共发行73只,发行总量达846.30亿元;目前存量为66只,债券总余额达648.40亿元。存量纾困公司债主体均为最新信用评级为AAA或AA+级的地方国有企业,数量分别为36只和30只;发行人中无上市企业。
估值方面,存量纾困公司债平均发行利率为4.41%,6月10日的平均中债估值收益率为3.52%,有一定程度下降。存量纾困公司债剩余期限全部在5年以内,平均剩余期限为2.33年。共有18只纾困公司债拥有标准券折算比例,平均质押比例为85.61%。
2.11 疫情防控公司债券
疫情防控公司债券,是指募集资金用于疫情防控相关领域的公司债券。疫情防控相关领域,主要包括疫情防控涉及的重点医疗物资和医药产品制造及采购、科研攻关、生活必需品支持、防疫相关基础设施建设、交通运输物流、公用事业服务等领域。
疫情防控债券在资金比例方面较其他特定品种公司债券更低。疫情防控债券并不是此次新创设的债券品种,但是首次在上交所“2022指引”中被纳入特定品种公司债范围。与其他债券品种相比,募集资金用于疫情防控相关领域且金额占发行金额的最低比例为50%,而非其他特定品种的70%。
存量疫情防控债券发行人中,上市企业占比较高。截止6月10日,疫情防控公司债共发行158只,发行总量达1283.14亿元;目前存量为145只,债券总余额达1112.03亿元。存量疫情防控公司债主体最新信用评级以AA及以上等级为主,合计占比为94.48%;公司类型以地方国有企业为主,占比为71.72%;发行人中上市企业占比达21.38%,在新指引涉及公司债中仅次于可续期公司债券。
估值方面,存量疫情防控公司债平均发行利率为4.55%,6月10日的平均中债估值收益率为4.41%,有一定程度下降。存量疫情防控公司债剩余期限分布集中在5年以内,合计占比达96.55%,平均剩余期限为2.18年。共有40只疫情防控公司债拥有标准券折算比例,平均质押比例为82.20%。
3.特定品种公司债券总结与展望
整体来看,特定品种公司债的相关规定契合我国证券市场和宏观经济的发展形势,在相关领域发挥关键作用。如创新创业公司债对新兴企业的扶持作用,纾困公司债助力相应实体走出困境,以及扶贫公司债在脱贫攻坚期间确保资金对亟需发展地区的定向倾斜等等。在脱贫攻坚取得全面胜利后,乡村振兴公司债接力扶贫公司债,为相应地区持续提供资金。这些例子都体现了特定品种公司债对我国经济发展的作用。
新指引承上启下,助力特定品种公司债进一步发展。与历史政策相比,上交所2022指引在部分环节优化了流程,一定程度上降低了发行门槛,如:公开发行短期公司债不再强制要求评级;可交换债券发行事项上给予一定自由度。而很多条款也根据实际发展情况做出调整,如:低碳转型公司债的推出,创新创业公司债资金运用的放松,纾困公司债资金运用监管方面对《资管新规》的强调。我国特定品种公司债发行体系不断优化完善,未来可期。
风险提示:统计口径差异导致数据不一致风险,政策变动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