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者适当性管理(下)
01
普通投资者的风险承受能力级别是如何进行评测的?
证券公司可以将普通投资者按其风险承受能
等级由低到高至少划分为五级,分别为:C1(含风险承受能力最低类别的投资者)、 C2、C3、C4 C5。
具体分类标准、方法以各证券公司规定为准。
02
若购买的金融理财产品或服务风险等级高于自己的风险承受能力,怎么办?
您在购买金融理财产品时,建议购买与自己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的产品,若您主动要求购买风险等级高于其风险承受能力的产品或者接受相关服务的,证券公司在确认您不属
风险承受能力最低类别的投资者后,会就产品或者服务风险高于其承受能力进行特别的书面风险警示,若您仍坚持购买的,也可以向您销售相关产品或者提供相关服务。


本栏目仅为投资者教育目的而发布,不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投资者不应该以该等信息取代其独立判断或仅根据该等信息做出决策。华福证券省级投资者教育基地力求本栏目信息准确可靠,但对这些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不作保证,亦不对因使用该等信息而引发或可能引发的损失承担任何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