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客户:
根据沪、深交易所相关安排,《上海证券交易所债券交易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债券交易规则》及其配套指引(以下简称“《债券交易规则》”)已于5月16日正式施行。新规涉及多项债券交易规则变动(可转债交易不适用新规,维持原规则),届时将会对投资者的债券交易习惯产生影响。
自2022年5月16日(含)起,上海、深圳市场债券将有五种交易方式:匹配成交、协商成交、点击成交、询价成交、竞买成交;多项交易规则发生变化,包括:交易时间、申报数量、价格最小变动单位等;深圳市场公募可交换债、私募债及ABS(不含次级)由全价交易转为净价交易。(以上仅为部分提示事项,详情请阅读沪深交易所《债券交易规则》)
请您了解相关交易规则变化。此外,如您拟自助申报债券协商成交,需先开通相应市场的“固收交易自助委托权限”(可线上自助办理);交易菜单为“债券交易专区-协商成交”。
自2022年5月23日起,普通投资者交易、认购普通投资者可以交易的公司债券、企业债券(不含可转债),需签署《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企业债券投资风险揭示书》,开通【公司债、企业债交易权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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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投资有风险,入市需谨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