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8月6日证监会正式发布《公开募集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指引(试行)》。随后,2021年各项配套自律规则相继发布,不断推进基础设施公募REITs试点工作进展。
2021年1月29日,上交所发布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REITs)三项主要业务规则,分别为《公开募集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REITs)业务办法(试行)》、《公开募集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REITs)
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审核关注事项(试行)》、《公开募集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REITs)
规则适用指引第2号——发售业务(试行)》;
同日,深交所发布《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募集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业务办法(试行)》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募集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业务指引第
1号—审核关注事项(试行)》、《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募集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业务指引第2号—发售业务(试行)》;2月8日,基金业协会发布《公开募集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尽职调查工作指引(试行)》和《公开募集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运营操作指引(试行)》。2月24日深交所发布公告,基础设施公募REITs技术系统正式上线,审核业务系统、信息公开网站和网下发售系统于3月1日起启用。2月25日基金业协会发布《关于开展公募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注册登记的通知》,对公募基础设施REITs基金经理任职条件和注册登记流程做出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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