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客户:
接郑商函〔2021〕881号和上期发〔2021〕279号文件通知,我公司决定自2021年11月5日当晚夜盘交易时起,对部分期货合约的交易手续费做如下调整:
一、将客户菜粕期货平今仓交易手续费等同于客户菜粕期货开仓交易手续费;将客户菜油期货平今仓交易手续费等同于客户菜油期货开仓交易手续费,其中菜油期货2201合约平今仓交易手续费在调整后的手续费标准的基础上上调4元/手。
二、将客户燃料油期货2201合约平今仓交易手续费在客户原有手续费标准的基础上上调万分之五/手;将客户镍期货2111合约平今仓交易手续费在客户原有手续费标准的基础上上调30元/手,镍期货2112、2201合约的交易手续费等同于镍期货2111合约调整后的手续费标准;将客户锡期货2111合约平今仓交易手续费在客户原有手续费标准的基础上上调15元/手,锡期货2112、2201合约的交易手续费等同于锡期货2111合约调整后的手续费标准。
以上调整,客户可登陆本人交易系统查询。
接郑州公告(2021)第93号文件通知,我公司决定将动力煤期货2211合约的交易保证金和交易手续费调整为完全等同于客户动力煤期货2210合约的标准,涨跌停板幅度为10%,特此公告。
按规则规定执行的保证金和涨跌停板幅度高于上述标准的,仍按原规定执行。
特此通知。
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11月0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