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证券交易所11月2日晚间正式发布《北京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会员管理规则(试行)》2件基本业务规则及31件细则指引指南。上述业务规则自2021年11月15日起施行。
北京证券交易所于2021年9月17日发布《北京证券交易所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试行)》及配套业务指南,于2021年10月30日发布上市与审核4件基本业务规则及6件配套细则和指引。至此,北京证券交易所7件基本业务规则已全部发布。


开市首日设30%涨跌幅
北交所规定,精选层挂牌公司平移为北交所上市公司的,平移当日其股票交易实施30%的涨跌幅限制,以精选层最后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为其前收盘价。北交所指数发布前,以本所全部上市股票(剔除无价格涨跌幅限制股票及全天停牌股票)收盘价涨跌幅的算术平均值作为基准指数涨跌幅,计算收盘价涨跌幅偏离值,并据此认定异常波动情形。精选层挂牌公司平移为北交所上市公司的,异常波动指标连续计算。
根据《交易规则》,北交所可以采取竞价交易、大宗交易、盘后固定价格交易等,其中,竞价交易可以引入做市商机制。每个交易日的9:15 至 9:25 为开盘集合竞价时间,9:30 至 11:30、13:00 至 14:57为连续竞价时间,14:57至 15:00为收盘集合竞价时间。
北交所对股票交易实行价格涨跌幅限制,涨跌幅限制比例为30%。价格涨跌幅限制以内的申报为有效申报,超过价格涨跌幅限制的申报为无效申报。其中,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的股票上市交易首日,或退市整理期首日,不设涨跌幅限制。
当股票交易单笔申报数量不低于10万股,或者交易金额不低于100万元人民币的,可以采用大宗交易方式。每个交易日的 15:00 至 15:30 为大宗交易的成交确认时间。有价格涨跌幅限制的股票,大宗交易的成交价格由买卖双方在当日价格涨跌幅限制范围内确定。无价格涨跌幅限制的股票大宗交易的成交价格应当不高于前收盘价的130%或当日已成交的最高价格中的较高者,且不低于前收盘价的 70%或当日已成交的最低价格中的较低者。
《交易规则》明确了临时停牌的情形。无价格涨跌幅限制的股票竞价交易出现两种情形之一的,北交所可以对其实施盘中临时停牌:
一是盘中交易价格较当日开盘价首次上涨或下跌达到或超过 30%的;
二是盘中交易价格较当日开盘价首次上涨或下跌达到或超过 60%的。单次临时停牌的持续时间为 10 分钟,股票停牌时间跨越14:57 的,于 14:57 复牌并对已接受的申报进行复牌集合竞价,再进行收盘集合竞价。
北交所将对四类情况重点监控:
一是涉嫌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违法违规行为;
二是可能影响证券交易价格或者证券成交量的异常交易行为;
三是证券交易价格或者证券成交量明显异常的情形;
四是买卖证券的范围、时间、数量、方式等受到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本所业务规则限制的行为。
北交所基本业务规则配齐
将陆续发布涉及QFII和
RQFII证券交易等业务规则
本次发布的《北京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试行)》和《北京证券交易所会员管理规则(试行)》2件基本业务规则前期已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期间,市场各方对相关规则普遍认可,涉及规则完善的合理建议均已吸收采纳。同时发布的31件细则指引指南涵盖发行上市、融资并购、公司监管、证券交易、会员管理等方面。相关规则总体延续了全国股转系统精选层行之有效的制度安排,并按照试点注册制、上市公司监管和交易所职责相关的上位法进行了调整优化。
北京证券交易所表示,下一步,在中国证监会的领导部署下,还将陆续发布涉及QFII和RQFII证券交易、发行上市审核标准的适用要求等相关业务规则,持续做好市场制度体系建设,同时积极开展企业培训、投资者教育、会员接纳等规则实施的准备工作,为北京证券交易所顺利开市和平稳运行奠定基础。
确保市场交易的稳定性和连续性
据中国证券报,与新三板精选层交易制度相比,北交所交易规则仅做了发布主体、体例等适应性调整,主体内容没有变化。
从精选层交易制度的实际运行效果看,精选层开市以来市场运行始终较为平稳,二级市场质量显著改善,企业价值进一步发掘,投资财富效应开始显现,交易制度效果整体符合预期。因此,交易规则整体延续精选层以连续竞价为核心的交易制度,涨跌幅限制等其他主要规定也均保持不变,不改变投资者交易习惯,不增加市场负担,体现中小企业股票交易特点,确保市场交易的稳定性和连续性。
明确上市公司股份协议转让细则
为了满足市场参与人收购、同一控制关系下股权结构调整等特殊股份转让需求,北交所制定了《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份协议转让细则》及配套业务办理指引、指南。
规定了可以办理协议转让的具体情形。包括与上市公司收购及股东权益变动相关的股份转让、转让双方存在实际控制关系或均受同一控制人所控制的股份转让、外国投资者战略投资上市公司、股东间履行业绩承诺及补偿等特殊条款、行政划转上市公司股份以及北交所和中国结算认定的其他情形。
此外还规定了协议转让的价格要求、股份性质、信息披露等方面的基本要求和业务办理的具体流程。为便利投资者,北交所支持投资者通过现场或邮寄方式提交办理材料。
明确交易所可对会员
进行现场和非现场检查
与《证券交易所管理办法》等上位规章相配套,北交所经充分听取各方意见建议,制定了《北京证券交易所会员管理规则(试行)》。
建立会员资格与日常管理制度,明确会员资格取得、终止的条件和程序,并对会员日常业务管理机制提出要求。
明确会员合规管理与风险控制要求,重点加强交易风险防控,健全信息隔离制度。
强化会员客户管理职责,要求会员对客户与产品进行适当性匹配,引导投资者理性参与证券交易,充分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规范信息使用和技术系统管理,要求会员有效管理客户使用交易信息行为,不得滥用证券交易信息,保障交易及相关系统的持续稳定运行。
加强会员监督管理,明确交易所可对会员进行现场和非现场检查,对违反业务规则的情形采取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对会员管理规则相关规定进行配套修改
据了解,公开征求意见期间,北交所收到各方关于会员管理规则的意见建议16条,主要为业务咨询类和已在相关业务规则中有所规定的意见建议,已通过电话或邮件进行回复沟通。合理修改建议基本采纳,主要调整如下。
修改会员应报告情形,对“最近年度经审计财务报表和净资本计算表”不再要求变更之日起5个交易日内向北交所报告。
根据交易所可采取的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种类,对会员管理规则相关规定进行配套修改。
将为申请会员资格提供
方便、快捷、高效申请通道
关于“已取得全国股转系统主办券商资格的证券公司如拟在北交所开展业务,是否需申请取得北交所会员资格”,中国证券报记者注意到,按照《会员管理规则》的相关规定,已取得全国股转系统主办券商资格的证券公司如拟在北交所开展业务,需要申请取得北交所会员资格。
在具体程序方面,考虑到全国股转系统与北交所的业务延续性和市场关联性,北交所将为主办券商及其投行子公司申请会员资格提供方便、快捷、高效的申请通道,保障证券公司相关业务的有序衔接。
增加撤回申报与终止发行
的决议、信息披露规定
关于“北交所试点注册制后,与精选层自律审查安排相比,申报与审核方面做了哪些调整优化”,据中国证券报记者了解,《股票公开发行并在北交所上市业务指南第1号——申报与审查》充分吸收前期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并在精选层挂牌的审查经验,按照试点注册制要求进行了以下优化和完善。
按《北京证券交易所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试行)》规定增加了董事会、股东大会决策事项的相关规定。完善内幕报备文件格式、明显异常交易的处理与披露要求,与重组、再融资等其他业务实践保持一致。
按证监会格式准则修订申报文件,增加监事会关于招股说明书的意见、审计报告基准日后的财务报表及审阅报告(如有)等文件。
修订审核阶段的规定。为便利操作,增加撤回申报与终止发行的决议、信息披露规定;简化延期回复与委员回避申请的程序、由发行人或保荐机构盖章即可。
增加与注册程序衔接的相关规定。增加中国证监会要求进一步问询、反馈回复以及函件领取送达的具体要求,增加上市委会议后至上市交易前的重大事项处理。同时,修改代为报送等表述,北交所审核通过后直接向证监会报送审核意见及申报文件。
回顾北交所历程
“北交所的设立进一步拓宽了我国资本市场服务实体的边界。包括规模边界、风险收益边界和创新边界。”国泰君安宏观首席分析师董琦认为,未来,以深交所、上交所、北交所为龙头,再加上新三板和各省一家的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我国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更渐趋完善。
今年9月,2021年中国国际服务贸易交易会释放重磅利好消息:设立北交所,打造服务创新型中小企业主阵地。
此后,北交所的设立工作一直在紧锣密鼓的准备当中。官宣设立北交所的次日,北京证券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即正式注册成立,证监会也旋即就北交所有关基础制度安排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9月5日,北交所就上市规则、交易规则和会员管理规则三大基础规则公开征求意见;
9月10日,北交所就公开发行并上市、上市公司再融资和重大资产重组审核规则公开征求意见;
9月17日,北交所发布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
9月22日至24日,北交所开展开市仿真测试;
9月25日,北交所完成开市第一次全网测试;
10月9日,完成第二次全网测试……
仅仅一个多月的时间,上述涉及北交所制度搭建的基础规则公开征求意见工作已陆续结束,也宣告着包括上市公司监管、基础交易制度、会员资格管理、上市、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投资者适当性规则在内的北交所基础规则体系已基本成型。
董琦指出,北交所注册制、公司制将发挥扩容效应和结构优化效应,并促使资本市场提供更多样化服务,为未来发挥资本市场对社融的补充调节作用提供更大空间。在退市制度上,鉴于中小企业经营稳定性相对较低,以及北交所与新三板市场的强联动关系,北交所也将成为健全退市制度的“试验田”。
在促进实体经济创新发展上,董琦也认为,微观层面,北交所在现有风险收益谱系中嵌入新的一环,将有效助力创新企业、特别是“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融资;中观层面,北交所也能发挥资本市场本地效应,促进创新产业集聚京津冀,推动京津冀、长三角、大湾区三大城市群协调发展;宏观层面,则能以直接融资激发创新动能,提振近些年增长乏力的全要素生产率。
除制度设计快速推进外,在投资者参与度上,市场也明显感受到了北交所即将开市的热度。无论是公、私募基金还是散户投资者都已在为北交所开市摩拳擦掌。
而按照北交所公布的个人投资者准入门槛,个人投资者参与北交所交易只需满足“20个交易日证券账户和资金账户内的资产日均不低于人民币50万元”的准入门槛,较精选层100万的要求进一步下调。可以预计的是,随着北交所开市后新的投资者适当性规定开始实施,将有更多的投资者参与到市场交易中。
值得一提的是,上述8只新股均获得了私募机构为主的战略投资者青睐。8只新股公开发行拟合计募集资金合计为12.98亿元。其中,战略投资者拟认购金额合计2.60亿元,占募集资金总额的20%。其中,如锦好医疗、海希通讯就分别吸引了9家和8家战略投资者,恒合股份和广咨国际也各有6名战略投资者。相比之下,此前精选层企业公开发行普遍仅能获得1-3家战投参与。
而在公募基金层面,据证监会官网显示数据,已有华夏基金、易方达基金、南方基金等8家公募基金上报了投向北交所市场的创新产品,均为两年定期开放混合型基金。其中广发基金的申报材料早在10月15日已被接收。“如果说散户的资金是源头活水,公募的资金更是定海神针,公募交易的特点决定了其资金能够为市场提供显著的稳定作用。”有北京地区券商新三板人士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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