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货币监理署周三敲定了支付型稳定币储备、赎回及相关托管活动的规则,为其管辖范围内的实体实施《GENIUS法案》。
该 最终规则 规定,发行商必须维持价值至少与其未偿稳定币等额的储备,并通常须在两个工作日内处理赎回请求。
据该机构的 公告 显示,该 规则适用于国民银行、联邦储蓄协会、联邦分行及其子公司,以及寻求或获得联邦合格发行商资格的非银行企业。该规则还涵盖州级合格发行商,但前提是OCC对其拥有监管或执法权。
该规则和《GENIUS法案》将于2027年1月18日生效。
“我们正在为支付型稳定币创新提供清晰、实用的框架,并制定储备支持、赎回和风险管理方面的严格标准。”货币监理署署长Jonathan Gould表示。
OCC删除了这样一项拟议推定:涉及关联方或相关第三方的某些安排违反法律关于收益的禁令。最终规则保留了禁止发行商仅因持有人持有、使用或保留稳定币而向其支付利息或收益的规定。该机构表示,仍有权对试图规避该禁令的行为采取行动。
OCC表示,将另行宣布何时开始处理发行商申请和豁免请求;该机构和财政部将通过单独的规则制定程序处理《银行保密法》、反洗钱和制裁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