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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星沙区块链由谁负责_区块链概念股有哪些区块链技术上市公司

来源 中金网 09-21 06:13
摘要: 本资讯是关于区块链概念股有哪些区块链技术上市公司,国家支持区块链吗,什么是区块链,区块链在金融领域的应用相关的内容,由数字区块链为您收集整理请点击查看详情

  ① 区块链信息服务管理规定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区块链信息服务提供者应当在提供服务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通过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区块链信息服务备案管理系办理备案登记手续。

  区块链备案是指根据《区块链信息服务管理规定》,基于区块链技术或者系统,通过互联网站、应用程序等形式,向社会公众提供信息服务都需要进行登记备案。《区块链信息服务管理规定》由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室务会议审议通过,自2019年2月15日起施行。

  不论是公有链,还是联盟链、私有链,理论上都是在备案范围的;“信息服务”,不基于区块链技术或系统运行的区块链媒体、行情资讯、社区等服务,不属于备案范围。区块链备案仅是对主体区块链信息服务相关情况的登记,不代表对其机构、产品和服务的认可,任何机构和个人不得用于任何商业目的。

  只要是基于区块链技术或者系统,通过互联网站、应用程序等形式,向社会公众提供信息服务的企业,包括BaaS平台、元宇宙、数字藏品、NFT服务也属于区块链,都需要做区块链信息服务备案。

  区块链备案办理流程:

  1、进入备案系统官网,注册账号,填写基本信息,注册完成,就可以用手机号登录备案系统了。

  2、登录备案系统后,申请人应根据系统引导逐步填写申请主体信息、负责人信息和服务信息,上传备案系统要求的材料图片,然后提交完成。

  3、等待网信办的审查,二十个工作日内答复。

  4、通过办公室的审查后,取得注册号码。完成归档的区块链信息服务提供商应在其互联网网站、应用程序等明显位置显示其归档号码。

  法律依据

  《区块链信息服务管理规定》

  第十一条 区块链信息服务提供者应当在提供服务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通过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区块链信息服务备案管理系统填报服务提供者的名称、服务类别、服务形式、应用领域、服务器地址等信息,履行备案手续。

  区块链信息服务提供者变更服务项目、平台网址等事项的,应当在变更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办理变更手续。

  区块链信息服务提供者终止服务的,应当在终止服务三十个工作日前办理注销手续,并作出妥善安排。

  第十二条 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收到备案人提交的备案材料后,材料齐全的,应当在二十个工作日内予以备案,发放备案编号,并通过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区块链信息服务备案管理系统向社会公布备案信息;材料不齐全的,不予备案,在二十个工作日内通知备案人并说明理由。

  ② 区块链:把数据的所有权还给个人

  本文通过事例的方式说明区块链技术是如何实现个人信息所有权回归个人的。

  首先我们来看淘宝的数据所有权。淘宝的数据包括个人浏览商品痕迹、个人购买商品明细、进驻的商家销售数据、商品物流数据、付款收款数据等等,所有的个人和商家的数据都在淘宝的服务器上。这些数据属于谁?淘宝的用户(包括顾客和商户)认为数据是由用户产生,应该归属于用户。而淘宝认为,记录用户数据的服务器硬件设施是淘宝的,数据也属于淘宝。

  这就好比你在别人家的院子里种了一棵树,这棵树是你种的没错,但这棵树是种在了别人家的土地上,这棵树的存活离不开你的播种,也离不开别人家的土地。那这棵树到底是谁的?

  所幸的是,由于个人信息保护的相关法律出台,淘宝的数据所有权属于用户。不幸的是,用户没办法行使所有权。因为你没办法把你的数据从淘宝的服务器上转移或者删除,除非付出相应的成本。接着上面那个别人家院子种树的例子,你想实现这棵树的所有权,想把它挖走,那行不通,因为,第一别人不让你进院子;第二你自己没有土地,挖走这棵树,树就死了。

  所以,拥有数据的所有权并不一定能自由处置数据。没有处置权的所有权形同虚设。产生这个问题的根源在于中心化的商业模式和系统架构。在中心化的模式下,数据所有权的拥有者是没有办法实现数据处置权的。淘宝可以承认数据所有权属于用户,但是无所谓,这并不妨碍淘宝利用用户的数据进行用户歧视、平台二选一、流量垄断、竞价排名等不合理的经营。回到上面那个别人家院子种树的例子,这棵树是你的没错,但是树下别人乘凉,结出果实别人享用。

  综上分析,唯有去中心化的模式,才能有效解决数据所有权与处置权分离的问题,而目前去中心化最优秀的技术就是区块链。

  区块链的解决方案:

  搭建基于区块链技术的电商平台,我们把这个平台命名为“电商联盟链”,以下简称“联盟链”。

  每个商户作为一个节点接入联盟链,每个顾客作为一个节点接入联盟链。商户销售的商品信息作为共享数据发布在联盟链上,所有接入的顾客节点都可以看到这些信息并浏览这些信息。当顾客决定购买某件商品,则把购买信息包括商品、型号、地址等通过联盟链传递给商户。在这个过程中,每个商户各自记录与自己做交易的顾客的交易信息,对于与自己无关的(别的商户和顾客)发生的交易信息,只记录该信息的特征值(哈希值);每个顾客同样各自记录自己的交易信息,对于与自己无关的信息只记录下特征值。

  一个节点记录与自己无关的交易特征值的目的是为了防止联盟链上的交易信息被篡改。当交易的一方或双方篡改了交易信息,则该交易特征值会改变,那么只要和交易无关节点记录的特征值对比,篡改行为就会被联盟链发现。

  在电商联盟链上,不存在一个中心化的节点,所有节点都是平等的,每个节点都只记录各自相关的交易数据,没有办法保存非相关节点的交易数据。用种树的例子来说,就是各家都在自己院子里种树,没办法让别人把树种到自己的院子里。节点要如何处理自己的数据可以由自己决定,只需要与交易的另一方节点达成数据处理共识即可。

  这样,基于区块链技术的电商联盟链就真正实现了数据的所有权和处置权的统一,这是实实在在的所有权。

  到这里,有人可能会说,那有些商品信息的定制化推荐和商品排名等有益服务还是需要的,如果数据都分散在所有权人的手上,那么就无法实现这种有益的数据功能了。没关系,只需要一个专门负责数据分析的第三方机构接入联盟链即可。由商户节点和顾客节点负责把自己所有权的数据的使用权授权给第三方数据分析节点,并通过区块链的智能合约技术约定数据使用的规范,数据分析机构在使用权的授权范围内分析交易数据并提供其他节点所需要的数据服务。

  数字时代,数据是重要的生产资料,因此把数据的所有权界定清楚很关键。中心化的模式会剥夺广大数据生产者的生产资料,使得广大数据生产者变成实质上的无产阶级,这是不合理的。而通过区块链技术,可以让数据所有权回归数据生产者,使数字时代生产关系更加合理。这是未来的方向。

  ③ 区块链在金融领域的应用

  一、区块链的应用与发展

  部分互联网、互联网初创企业以及传统金融行业开始在部分项目进行尝试应用

  二、国内金融机构试水区块链

  各个金融机构纷纷试水,基本上都处于概念实验阶段,尚未大规模商用。

  三、区块链在金融领域应用的全景图

  四、代笔

  五、数字票据

  票据是金融市场中一种重要的金融产品,它具备支付和融资双重功能,具有价值高、承担银行信用或商业信用等特点。票据一经开立,其票面金额、日期等重要信息不得更改。票据还具备流通属性,在特定生命周期内可进行承兑、背书、贴现、转贴现、托收等交易,交易行为一旦完成,交易就不可被撤销。票据在流通上有两个特点:一是票据流通主要发生在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的数量和流通量都较少;二是由各银行独立对票据业务进行授信和风险控制,单个银行的风控结果可能会影响到票据市场交易链条上的其他参与者。

  数字票据交易平台实验性生产系统使用SDC(Smart Draft Chain,数金链)区块链技术,借助同态加密、零知识证明等密码学算法进行隐私保护,通过实用拜占庭容错协议(PBFT)进行共识,采用看穿机制提供数据监测。

  实验性生产系统包含票交所、银行、企业和监控四个子系统:票交所子系统负责对区块链进行管理和对数字票据业务进行监测;银行子系统具有数字票据的承兑签收、贴现签收、转贴现、托收清偿等业务功能;企业子系统具有数字票据的出票、承兑、背书、贴现、提示付款等业务功能;监控子系统实时监控区块链状态和业务发生情况

  六、

  ④ 区块链概念股有哪些区块链技术上市公司

  区块链是分布式数据存储新型应用模式,它是比特币的一个重要概念。目前在A股市场上与区块链概念关联的股票共有35只,其中6家区块链概念上市公司在上证交易所交易,另外29家区块链概念上市公司在深交所交易。

  根据区块链相关性显示,区块链概念股的龙头股最有可能从 新晨科技、鲁亿通、四方精创 中诞生 。

  新晨科技:2016年9月29日公司在互动表示,公司现在有在做区块链技术方面的研发。

  鲁亿通:公司拟24.57元/股定增股票6796.91万股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不超16.70亿元,用于支付本次交易现金对价,建设区块链ASIC芯片产业化项目,人工智能ASIC芯片研发中心,芯片产品营销及服务网络等。

  四方精创:2016年5月31日,金融区块链合作联盟(深圳)成立大会暨第一次成员大会在深圳五洲宾馆正式召开,公司为大会发起成员之一。

  ⑤ 区块链信息服务管理规定

  第一条 为了规范区块链信息服务活动,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公共利益,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促进区块链技术及相关服务的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和《国务院关于授权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负责互联网信息内容管理工作的通知》,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区块链信息服务,应当遵守本规定。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遵照其规定。

  本规定所称区块链信息服务,是指基于区块链技术或者系统,通过互联网站、应用程序等形式,向社会公众提供信息服务。

  本规定所称区块链信息服务提供者,是指向社会公众提供区块链信息服务的主体或者节点,以及为区块链信息服务的主体提供技术支持的机构或者组织;本规定所称区块链信息服务使用者,是指使用区块链信息服务的组织或者个人。

   第三条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依据职责负责全国区块链信息服务的监督管理执法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依据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区块链信息服务的监督管理执法工作。

  第四条 鼓励区块链行业组织加强行业自律,建立健全行业自律制度和行业准则,指导区块链信息服务提供者建立健全服务规范,推动行业信用评价体系建设,督促区块链信息服务提供者依法提供服务、接受社会监督,提高区块链信息服务从业人员的职业素养,促进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第五条 区块链信息服务提供者应当落实信息内容安全管理责任,建立健全用户注册、信息审核、应急处置、安全防护等管理制度。

  第六条 区块链信息服务提供者应当具备与其服务相适应的技术条件,对于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信息内容,应当具备对其发布、记录、存储、传播的即时和应急处置能力,技术方案应当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规范。

  第七条 区块链信息服务提供者应当制定并公开管理规则和平台公约,与区块链信息服务使用者签订服务协议,明确双方权利义务,要求其承诺遵守法律规定和平台公约。

  第八条 区块链信息服务提供者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的规定,对区块链信息服务使用者进行基于组织机构代码、身份证件号码或者移动电话号码等方式的真实身份信息认证。用户不进行真实身份信息认证的,区块链信息服务提供者不得为其提供相关服务。

  第九条 区块链信息服务提供者开发上线新产品、新应用、新功能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报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进行安全评估。

   第十条 区块链信息服务提供者和使用者不得利用区块链信息服务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扰乱社会秩序、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等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活动,不得利用区块链信息服务制作、复制、发布、传播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信息内容。

   第十一条 区块链信息服务提供者应当在提供服务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通过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区块链信息服务备案管理系统填报服务提供者的名称、服务类别、服务形式、应用领域、服务器地址等信息,履行备案手续。

  区块链信息服务提供者变更服务项目、平台网址等事项的,应当在变更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办理变更手续。

  区块链信息服务提供者终止服务的,应当在终止服务三十个工作日前办理注销手续,并作出妥善安排。

   第十二条 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收到备案人提交的备案材料后,材料齐全的,应当在二十个工作日内予以备案,发放备案编号,并通过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区块链信息服务备案管理系统向社会公布备案信息;材料不齐全的,不予备案,在二十个工作日内通知备案人并说明理由。

  第十三条 完成备案的区块链信息服务提供者应当在其对外提供服务的互联网站、应用程序等的显著位置标明其备案编号。

  第十四条 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对区块链信息服务备案信息实行定期查验,区块链信息服务提供者应当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区块链信息服务备案管理系统,提供相关信息。

  第十五条 区块链信息服务提供者提供的区块链信息服务存在信息安全隐患的,应当进行整改,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等相关规定和国家相关标准规范后方可继续提供信息服务。

   第十六条 区块链信息服务提供者应当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和服务协议的区块链信息服务使用者,依法依约采取警示、限制功能、关闭账号等处置措施,对违法信息内容及时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防止信息扩散,保存有关记录,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第十七条 区块链信息服务提供者应当记录区块链信息服务使用者发布内容和日志等信息,记录备份应当保存不少于六个月,并在相关执法部门依法查询时予以提供。

   第十八条 区块链信息服务提供者应当配合网信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并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和协助。

  区块链信息服务提供者应当接受社会监督,设置便捷的投诉举报入口,及时处理公众投诉举报。

  第十九条 区块链信息服务提供者违反本规定第五条、第六条、第七条、第九条、第十一条第二款、第十三条、第十五条、第十七条、第十八条规定的,由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依据职责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改正前应当暂停相关业务;拒不改正或者情节严重的,并处五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条 区块链信息服务提供者违反本规定第八条、第十六条规定的,由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依据职责,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的规定予以处理。

  第二十一条 区块链信息服务提供者违反本规定第十条的规定,制作、复制、发布、传播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信息内容的,由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依据职责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改正前应当暂停相关业务;拒不改正或者情节严重的,并处二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区块链信息服务使用者违反本规定第十条的规定,制作、复制、发布、传播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信息内容的,由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理。

  第二十二条 区块链信息服务提供者违反本规定第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未按照本规定履行备案手续或者填报虚假备案信息的,由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依据职责责令限期改正;拒不改正或者情节严重的,给予警告,并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

  第二十三条 在本规定公布前从事区块链信息服务的,应当自本规定生效之日起二十个工作日内依照本规定补办有关手续。

   第二十四条 本规定自2019年2月15日起施行。

  ⑥ 什么是区块链

  【定义】

  区块链(Blockchain)是指通过去中心化和去信任的方式集体维护一个可靠数据库的技术方案。该技术方案让参与系统中的任意多个节点,把一段时间系统内全部信息交流的数据,通过密码学算法计算和记录到一个数据块(block),并且生成该数据块的指纹用于链接(chain)下个数据块和校验,系统所有参与节点来共同认定记录是否为真。

  区块链是一种类似于NoSQL(非关系型数据库)这样的技术解决方案统称,并不是某种特定技术,能够通过很多编程语言和架构来实现区块链技术。并且实现区块链的方式种类也有很多,目前常见的包括POW(Proof of Work,工作量证明),POS(Proof of Stake,权益证明),DPOS(Delegate Proof of Stake,股份授权证明机制)等。

  区块链的概念首次在论文《比特币:一种点对点的电子现金系统(Bitcoin:A Peer-to-Peer Electronic Cash System)》中提出,作者为自称中本聪(Satoshi Nakamoto)的个人(或团体)。因此可以把比特币看成区块链的首个在金融支付领域中的应用。

  【通俗解释】

  无论多大的系统或者多小的网站,一般在它背后都有数据库。那么这个数据库由谁来维护?在一般情况下,谁负责运营这个网络或者系统,那么就由谁来进行维护。如果是微信数据库肯定是腾讯团队维护,淘宝的数据库就是阿里的团队在维护。大家一定认为这种方式是天经地义的,但是区块链技术却不是这样。

  如果我们把数据库想象成是一个账本:比如支付宝就是很典型的账本,任何数据的改变就是记账型的。数据库的维护我们可以认为是很简单的记账方式。在区块链的世界也是这样,区块链系统中的每一个人都有机会参与记账。系统会在一段时间内,可能选择十秒钟内,也可能十分钟,选出这段时间记账最快最好的人,由这个人来记账,他会把这段时间数据库的变化和账本的变化记在一个区块(block)中,我们可以把这个区块想象成一页纸上,系统在确认记录正确后,会把过去账本的数据指纹链接(chain)这张纸上,然后把这张纸发给整个系统里面其他的所有人。然后周而复始,系统会寻找下一个记账又快又好的人,而系统中的其他所有人都会获得整个账本的副本。这也就意味着这个系统每一个人都有一模一样的账本,这种技术,我们就称之为区块链技术(Blockchain),也称为分布式账本技术。

  由于每个人(计算机)都有一模一样的账本,并且每个人(计算机)都有着完全相等的权利,因此不会由于单个人(计算机)失去联系或宕机,而导致整个系统崩溃。既然有一模一样的账本,就意味着所有的数据都是公开透明的,每一个人可以看到每一个账户上到底有什么数字变化。它非常有趣的特性就是,其中的数据无法篡改。因为系统会自动比较,会认为相同数量最多的账本是真的账本,少部分和别人数量不一样的账本是虚假的账本。在这种情况下,任何人篡改自己的账本是没有任何意义的,因为除非你能够篡改整个系统里面大部分节点。如果整个系统节点只有五个、十个节点也许还容易做到,但是如果有上万个甚至上十万个,并且还分布在互联网上的任何角落,除非某个人能控制世界上大多数的电脑,否则不太可能篡改这样大型的区块链。

  【要素】

  结合区块链的定义,我们认为必须具有如下四点要素才能被称为公开区块链技术,如果只具有前3点要素,我们将认为其为私有区块链技术(私有链)。

  1、点对点的对等网络(权力对等、物理点对点连接)

  2、可验证的数据结构(可验证的PKC体系,不可篡改数据库)

  3、分布式的共识机制(解决拜占庭将军问题,解决双重支付)

  4、纳什均衡的博弈设计(合作是演化稳定的策略)

  【特性】

  结合定义区块链的定义,区块链会现实出四个主要的特性:去中心化(Decentralized)、去信任(Trustless)、集体维护(Collectively maintain)、可靠数据库(Reliable Database)。并且由四个特性会引申出另外2个特性:开源(Open Source)、隐私保护(Anonymity)。如果一个系统不具备这些特征,将不能视其为基于区块链技术的应用。

  去中心化(Decentralized):整个网络没有中心化的硬件或者管理机构,任意节点之间的权利和义务都是均等的,且任一节点的损坏或者失去都会不影响整个系统的运作。因此也可以认为区块链系统具有极好的健壮性。

  去信任(Trustless):参与整个系统中的每个节点之间进行数据交换是无需互相信任的,整个系统的运作规则是公开透明的,所有的数据内容也是公开的,因此在系统指定的规则范围和时间范围内,节点之间是不能也无法欺骗其它节点。

  集体维护(Collectively maintain):系统中的数据块由整个系统中所有具有维护功能的节点来共同维护的,而这些具有维护功能的节点是任何人都可以参与的。

  可靠数据库(Reliable Database):整个系统将通过分数据库的形式,让每个参与节点都能获得一份完整数据库的拷贝。除非能够同时控制整个系统中超过51%的节点,否则单个节点上对数据库的修改是无效的,也无法影响其他节点上的数据内容。因此参与系统中的节点越多和计算能力越强,该系统中的数据安全性越高。

  开源(Open Source):由于整个系统的运作规则必须是公开透明的,所以对于程序而言,整个系统必定会是开源的。

  隐私保护(Anonymity):由于节点和节点之间是无需互相信任的,因此节点和节点之间无需公开身份,在系统中的每个参与的节点的隐私都是受到保护的。

  ⑦ 国家支持区块链吗

  区块链作为一项新技术,世界各国都有相应的政策扶持其发展,辐射范围广——从今年来看全国已有多半省市将区块链写入2020年政府工作报告,除去北上广深等一线城市,甘肃、宁夏、新疆等中西部城市也加入区块链技术研究应用阵营。东部发达城市继续发挥带头作用在技术攻关和应用创新方面持续发力;中西部城市因地制宜,结合新技术加快数字经济化转型。支持力度大——今年央行、交通运输部、国家外汇管理局、广电总局、司法部、农业农村部等,分别提出了运用区块链技术加快各领域应用发展。其它多省市也不断出台新政,且大多为区块链专项扶持政策,预计建设更多产业园区,开放更多政府应用场景。方向更明确——在区块链助力传统产业转型升级、为数字经济赋能等大方向下已经有了更加明确地细节,交通运输、农业、知识产权、存证等应用场景成为首批实验方向,政务方面更是重要突破口并已落地,北京市“无感审批”、江西省探索“区块链+无证通办”、福建省实施“链上政务”工程、甘肃省加快建设“数字甘肃”、山东海南都致力于电子政务等领域。可以预见,未来区块链电子政务场景值得期待。

  法律依据:

  《区块链信息服务管理规定》

  第三条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依据职责负责全国区块链信息服务的监督管理执法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依据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区块链信息服务的监督管理执法工作。

  第四条鼓励区块链行业组织加强行业自律,建立健全行业自律制度和行业准则,指导区块链信息服务提供者建立健全服务规范,推动行业信用评价体系建设,督促区块链信息服务提供者依法提供服务、接受社会监督,提高区块链信息服务从业人员的职业素养,促进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第五条区块链信息服务提供者应当落实信息内容安全管理责任,建立健全用户注册、信息审核、应急处置、安全防护等管理制度。

  第六条区块链信息服务提供者应当具备与其服务相适应的技术条件,对于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信息内容,应当具备对其发布、记录、存储、传播的即时和应急处置能力,技术方案应当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规范。

  第七条区块链信息服务提供者应当制定并公开管理规则和平台公约,与区块链信息服务使用者签订服务协议,明确双方权利义务,要求其承诺遵守法律规定和平台公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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