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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证券期货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正式成立

来源 外汇天眼 02-15 15:02
为加强四川辖区资本市场纠纷调解工作,依法、公正、高效地化解辖区内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因证券、期货、基金等资本市场投资业务产生的合同、侵权等民事纠纷,实现辖区资本市场健康发展。在四川证监局的全面指导下,武侯区人民法院、武侯区司法局的大力支持下,由四川省证券期货业协会发起,联合四川省上市公司协会、四川省投资基金业协会共同设立了四川省证券期货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以下简称“人调委”)。

  为加强四川辖区资本市场纠纷调解工作,依法、公正、高效地化解辖区内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因证券、期货、基金等资本市场投资业务产生的合同、侵权等民事纠纷,实现辖区资本市场健康发展。在四川证监局的全面指导下,武侯区人民法院、武侯区司法局的大力支持下,由四川省证券期货业协会发起,联合四川省上市公司协会、四川省投资基金业协会共同设立了四川省证券期货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以下简称“人调委”)。

  2023年2月13日,经武侯区司法局审查,认定人调委符合设立要求,准予备案,依法赋予人调委纠纷调解权力,从而宣告人调委正式成立。随后,四川证监局、武侯区人民法院、武侯区司法局领导一行来到协会,与新当选的9名人调委委员共同见证了人调委的成立大会。

  人调委新当选的主任仲晓阳在发言中表示,感谢四川证监局对人调委的关心与支持,我们深知监管部门对人调委寄予厚望,我们将本着公平、公正、自愿的原则高效地开展纠纷调解工作,通过集合辖区内各位专家的力量为证券期货、基金和上市公司多元解纷出力,同时也为四川辖区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助力。

  武侯区司法局苏靓局长在会上讲到,近年来武侯区人民调解工作在区委和上级司法行政机关的正确领导和指导下,充分发挥人民调解 “第一道防线”的作用,积极推动大调解的工作格局,着力加强调解能力建设,注重整合社会资源,不断创新调解工作方法,有效化解纠纷矛盾,对维护社会稳定发挥了非常积极的作用。人调委主要受理与证券期货、基金及上市公司相关的纠纷,具有特殊专业性,希望人调委在资本市场领域发挥作用,有效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武侯区人民法院张静院长指出,希望人调委的成立能够通过委员们的专业知识来化解一些社会矛盾,同时引导行业健康良性发展。成立是契机,更是规范实质性运作的开端。希望各位人民调解员能够积极地参与到法院的“诉源治理”中来,对法院有帮助,对人民有帮助,对社会也有帮助。

  最后,四川证监局孟强副局长强调,2023年2月1日,中国证监会就全面实行股票发行注册制主要制度规则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标志着股票发行注册制改革正式启动。为了与注册制改革相配套,2020年3月,新修订的《证券法》正式实施,明确了包括纠纷调解在内的各项制度,加大对中小投资者权益的民事救济力度,明确提高信息披露质量要求,强化上市公司、退市公司投资者保护的制度安排。我们应切实把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同推进资本市场改革发展和投资者保护工作结合起来,积极构建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环境,为广大投资者提供更加有效的监管保护和救济渠道,这既是落实最高法和证监会《关于全面推进证券期货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设的意见》的努力方向,也正是全面推进注册制改革前提下强化“大投保”理念的应有之意。

  针对人调委下一步的工作,孟强副局长提出四点要求:一是人调委的各项工作都要做到有法必依、有章必遵,切实做到调解工作各环节的规范化、制度化;二是要始终坚持依法公正、高效便民、调解自愿的原则,真正做到以人民为中心,在规则设置、服务措施、制度建设等方面,充分考虑群众利益与需求;三是加强人民调解员队伍廉洁建设,建立健全考核退出管理机制,增强风险意识,进一步营造风清气正、廉洁高效的调解环境;四是加强人民调解员培训,在实践中注重总结交流,依托司法和法院的优势资源,切实提高调解工作业务水平。

  与会领导均表示将积极支持与指导人调委的工作,统筹行政资源、司法资源和行业资源,各司其职,形成合力,共同致力于畅通投资者诉求表达渠道和权益救济渠道,维护资本市场公开、公平、公正的秩序。

  下一步,人调委将发扬“枫桥精神”,汇聚四川辖区3家协会的调解力量,实现资本市场主体与投资者纠纷的调解全覆盖,充分利用“人民法院调解平台”及“中国投资者网”证券期货纠纷在线调解平台,真抓实干,积极创新,推进证券期货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再上新台阶,切实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四川省证券期货业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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