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证监会对Swiss-Asia Asset Management(HK Limited罚款300万元
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证监会)谴责Swiss-Asia Asset Management (HK) Limited(Swiss-Asia)并处以罚款300万元,原因是该公司在监察委托帐户的买卖活动及备存纪录方面,犯有内部监控缺失和违反监管规定。
证监会接获一宗客户投诉后对Swiss-Asia的内部监控展开调查,继而采取上述纪律行动。该投诉主要针对Swiss-Asia前持牌代表于客户委托帐户内进行的期权买卖。
客户声称,在2015年4月至2016年8月期间,部分买卖的风险远高于协定,且超出她与Swiss-Asia签订的资产管理授权协议的范围。
证监会的调查发现,Swiss-Asia的内部监控不足,原因是它没有:
适当地监察客户委托帐户内的买卖活动,为时约15个月;
制定程序确保委托帐户的操作得到适当的监督;及
就其对委托帐户而进行的合规检查备存妥善的纪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