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交易提示
尊敬的客户:
2022年10月最后交易日为10月31日,若您持有下列期货、期权合约,必须符合各交易所相关规定。
一、上期所规定, 在2022年10月31日收盘前,AL2211(铝)、CU2211(铜)、ZN2211(锌)、PB2211(铅)合约持仓应调整为5手的整数倍, AG2211(白银)、SN2211(锡)、SP2211(漂针浆)合约持仓应调整为2手的整数倍,AU2211(黄金)应调整为3手的整数倍,RB2211(螺纹钢)、WR2211(线材)、HC2211(热轧卷板)合约持仓应调整为30手的整数倍,NI2211(镍)合约持仓应调整为6手的整数倍,SS2211(不锈钢)合约持仓应调整为12手的整数倍。
在2022年11月10日收盘前,上海期货交易所所有品种(除燃料油外)2211合约自然人客户持仓应调整为0手;在2022年11月25日收盘前,燃料油2212合约自然人客户持仓应调整为0手。
二、郑商所、大商所规定,自然人客户持仓不得进入交割月,在2022年10月31日收盘前,自然人客户 2211 合约持仓应调整为0手。持仓量非交割单位整数倍的法人客户应当及时调整。
三、上海能源中心规定,2022年10月31日收盘前,BC2211(阴极铜)合约持仓应调整为5手的整数倍;在2022年11月3日收盘前,NR2211(20号胶)合约自然人持仓应调整为0手;2022年11月10日收盘前,BC2211(阴极铜)合约自然人持仓应调整为0手;2022年11月15日收盘前,NR2211(20号胶),BC2211(阴极铜)合约的最后交易日;2022年11月18日收盘前,SC2212(原油)、LU2212(低硫燃料油)合约自然人持仓应调整为0手。
四、根据各交易所限仓规定,客户应在2022年10月31日收盘前将持有的交割月及临近交割月期货、期权合约按照各交易所限仓要求调整到位,其余未提到合约的限仓按照交易所限仓规定及交易所通知执行。
请各位客户关注客户的持仓情况,根据交易所规定调整到位。若出现持仓违规,交易所将执行强平,并可能处以“盈利罚没、亏损自担”等处罚措施。为避免客户遭受不必要的损失,我司将按交易所要求对违规持仓进行强行平仓处理。
迈科期货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