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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品种专栏 | 广期所篇-碳排放基本概述

来源 外汇天眼 09-14 09:00
2021年5月,广期所两年期品种计划获中国证监会批准,明确将16个期货品种交由广期所研发上市,包括碳排放权、电力等事关国民经济基础领域和能源价格改革的重大战略品种,中证商品指数、能源化工、饲料养殖、钢厂利润等商品指数类创新型品种,工业硅、多晶硅、锂、稀土、铂、钯等与绿色低碳发展密切相关的产业特色品种,咖啡、高粱、籼米等具有粤港澳大湾区与“一带一路”特点的区域特色品种,以及国际市场产品互挂类品种。

  2021年5月,广期所两年期品种计划获中国证监会批准,明确将16个期货品种交由广期所研发上市,包括碳排放权、电力等事关国民经济基础领域和能源价格改革的重大战略品种,中证商品指数、能源化工、饲料养殖、钢厂利润等商品指数类创新型品种,工业硅、多晶硅、锂、稀土、铂、钯等与绿色低碳发展密切相关的产业特色品种,咖啡、高粱、籼米等具有粤港澳大湾区与“一带一路”特点的区域特色品种,以及国际市场产品互挂类品种。

  什么是碳排放?

  碳排放是关于温室气体排放的一个总称或简称。温室气体中最主要的气体是二氧化碳,因此用碳(carbon)一词作为代表。虽然不准确,但简单地将“碳排放”理解为“二氧化碳排放”依然是容易被大多数人所理解、接受和采取行动的。

  2020年12月31日生态环境部发布的《碳排放权交易管理办法(试行)》[生态环境部令 第19号](以下简称《办法》)第八章“附则”中对碳排放做出明确定义:“煤炭、石油、天然气等化石能源燃烧活动和工业生产过程以及土地利用变化与林业等活动产生的温室气体排放,也包括因使用外购的电力和热力等所导致的温室气体排放”。

  碳排放交易

  碳排放交易(简称“碳交易”)是为促进全球温室气体减排,减少全球二氧化碳排放所采取的市场机制。1997年12月通过的《京都议定书》的第一个附加协议把市场机制作为解决以二氧化碳为代表的温室气体减排问题的新路径,从而形成了二氧化碳排放权的交易,即碳交易。

  《办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碳排放权交易应当通过全国碳排放权交易系统进行,可以采取协议转让、单向竞价或者其他符合规定的方式”、“全国碳排放权交易机构应当按照生态环境部有关规定,采取有效措施,发挥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引导温室气体减排的作用,防止过度投机的交易行为,维护市场健康发展”。

  碳排放期货合约细节

  2021年12月5日举行了“第17届中国(深圳)国际期货大会”,大会分论坛四:“绿色金融论坛”上,广州期货交易所商品事业部陈锐刚在演讲中展示了当前中国碳排放配额期货的合约细节,如下表所示(注:挂牌上市合约或有修改,请以届时交易所公布为准)。

  表1:中国碳排放配额期货合约设计

  中期研究院

  中期研究院,根植于国际期货30年以来对大量产业客户服务经验的积累和总结,专注于期货及金融衍生品领域的广度、深度和创新性研究,是中国期货及金融衍生品领域优秀的大型综合性研究机构。

  中期研究院定位为公司及客户提供前瞻性、实用性的投资及研究报告,逐步形成以宏观、产业、策略、创新、应用研究为研发主线,通过对宏观经济、相关产业深度研究,基于创新业务模式和实战应用为重点的研究发展方向。通过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市场化研究为目标,深入产业、贴近市场,以独特敏锐的视角把握全球最新动态,提供快速、高效、极具深度的咨询服务,呈现高价值投资报告,全方位管理客户资产风险,服务实体经济。

  本文作者:中期研究院 汤林闽 投资咨询号Z00148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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