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州燃气(6661.HK)

招股详情:
公司简介:
湖州燃气的主营业务包括根据特许经营权销售燃气,主要为管道天然气;提供建设及安装服务,为房地产开发商以及居民及非居民物业的业主或住户等客户建设及安装终端用户管道网络及燃气设施;及销售家用燃气电器等。
根据弗若斯特沙利文报告,于2021年,按销量计算,公司是中国浙江省主要地级市湖州市最大的管道天然气分销商,于湖州的市场份额为44.1%;及按销量计算,是浙江省第五大管道天然气分销商,于浙江省的市场份额为3.0%。
财务状况于2019-2021财年,公司的收入分别为人民币16.3亿元、14.22亿元及18.59亿元;同期净利润分别为人民币1.44亿元、1.92亿元及1.67亿元。
行业状况受中国煤改气的不断推广及天然气的广泛使用所影响,浙江省天然气消费量稳定增长,由2017年的105亿立方米按14.4%的复合年增长率增加至2021年的180亿立方米,并预计由2022年的207亿立方米按14.2%的复合年增长率增加至2026年的253亿立方米。
基石投资者多名基石投资者同意按发售价每股6.08港元认购可供认购的发售股份数目。基石投资者包括浙江捷宁股权投资有限公司、浙江丽宸股权投资有限公司、湖州市二轻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及浙江彩旭股权投资有限公司。
筹资用途公司自全球发售收取的所得款项净额约为2.6亿港元(假设超额配股权未获行使,以发售价每股H股6.08港元计算)。根据招股书,公司拟将股份发售所得款项净额用于以下用途:其中约20.0%用于透过升级公司的管网及营运设施以提高管道天然气销量;约30%用于透过战略收购将公司业务扩张到其他地区;约30%用于拓展至分布式光伏发电业务,约10%用于推广利用由公司的天然气经天然气锅炉产生的蒸汽而带来的热能;约10%用于营运资金及一般公司用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