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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字货币的银行态度_央行对数字货币是什么态度_数字区块链

来源 中金网 05-24 09:15
摘要: 本资讯是关于央行对数字货币是什么态度,央行将推出数字货币(DCEP)对整个社会会产生什么影响,中国数字货币试点在全球领先对银行会有冲击吗,G20各国对数字货币态度都是怎样的相关的内容,由数字区块链为您收集整理请点击查看详情

  1. 数字货币正在成为主流,银行是引领者还是跟随者呢

  数字货币,更加容易动摇银行在消费者和企业之间的中介地位,那么银行为什么要引进数字货币给自身带来不良的影响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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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时候人们会说,‘额 这就是为了募集资金啊’。如果一种代币只是为了募集资金而发行,它可能不是最好的代币。亲,你只是想看到发行的代币,将会给这个系统带来真正的价值,对吧?这是一种不可思议的、不稳定的资产类型。但是很多人看到了大片希望。有人预测价格,几年后会上涨到50000,有人说是一百万⋯⋯

  2. 央行将推出数字货币(DCEP)对整个社会会产生什么影响

  3. 副行长范一飞:关于央行数字货币的几点考

  一、中国央行数字货币应采用双层投放体系n大国发行央行数字货币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我国幅员辽阔、人口众多,各地区经济发展、资源禀赋和人口受教育程度差异较大,在设计和投放(发行)、流通央行数字货币过程中,要充分考虑系统、制度设计所面临的多样性和复杂性。比如,需要考虑网络覆盖不足的偏远地区的使用问题。如果采用单层(one-tier)投放,将面临上述因素所带来的极大考验。为提升央行数字货币的便捷性和服务可得性,增强公众使用意愿,可考虑采用双层(two-tier)投放,来应对上述困难。n“双层投放”有利于充分利用商业机构现有资源、人才、技术等优势,通过市场驱动、促进创新、竞争选优。商业银行等机构的IT基础设施应用和服务体系已比较成熟,系统的处理能力较强,在金融科技应用等方面已经积累了一定的经验,人才储备较为充分。因此,在商业银行现有的基础设施、人力资源及成熟的应用和服务体系之外,另起炉灶、重复建设,对社会资源是巨大的浪费。在安全、可靠的前提下,中央银行与商业银行等机构可以密切合作,不预设技术路线,充分调动市场力量,通过竞争来实现系统优化,共同开发、共同运行。这既有利于整合资源、发挥合力,也有利于促进创新。而且,大众已习惯通过银行等商业机构处理金融业务,双层投放也有助于提升社会公众对央行数字货币的接受度。

  “双层投放”有助于分散化解风险。在以往银行间支付清算系统的开发过程中,央行积累了丰富的经验,但银行间清算支付系统是直接服务金融机构,央行数字货币是直接服务公众,涉及千家万户。如果仅靠央行自身力量进行研发,支撑如此庞大的系统,既要满足安全、高效、稳定的目标,还要满足用户体验需求,很不容易。同时,央行还受制于预算、资源、人员和技术等客观约束,通过两级投放的设计,可避免将风险过度集中。n“双层投放”可以避免“金融脱媒”。“单层投放”下,央行直接对公众投放数字货币,央行数字货币与商业银行存款货币将形成竞争关系。显然,由央行背书的央行数字货币的信用等级高于商业银行存款货币,会对商业银行存款产生挤出效应,可能出现“存款搬家”,进而影响商业银行的贷款投放能力。此外,商业银行吸纳存款能力降低会增加其对同业市场的依赖,抬高资金价格,增加社会融资成本,损害实体经济,引发“金融脱媒”。为保持其放贷能力和金融稳定,央行将不得不对商业银行进行补贴。极端情况下,还会颠覆现有金融体系,出现央行包打天下的“大一统”局面。n综上,“中央银行-代理投放的商业机构”的双层投放模式是既适合我国国情,又能够充分利用现有资源、调动商业银行积极性的选择。首先,不改变流通中货币的债权债务关系。为保证货币不超发,代理投放机构需要向央行按100%全额缴纳准备金。所以,公众所持有的央行数字货币依然是中央银行负债,由中央银行信用担保,具有无限法偿性。其次,不改变现有货币投放体系和二元账户结构,不会构成对商业银行存款货币的竞争,不会增加商业银行对同业拆借市场的依赖,不会影响商业银行的放贷能力,也就不会导致“金融脱媒”现象。再次,由于不影响现有货币政策传导机制,不会强化压力环境下的顺周期效应,因此也不会对现行实体经济运行方式产生负面影响。最后,该模式更有利于发挥央行数字货币的优势,节约成本、提高货币流通速度,提升支付便捷性和安全性。

  此外,由于具有央行背书的信用优势,有利于抑制公众对私有加密数字货币的需求,巩固我货币主权。n二、在双层投放体系安排下,我国的央行数字货币应以账户松耦合的方式投放,并坚持中心化的管理模式n为保持央行数字货币的属性,实现货币政策和宏观审慎管理目标,我国的央行数字货币双层投放体系应不同于各种代币的去中心化发行模式。第一,因为央行数字货币仍然是中央银行对社会公众的负债,其债权债务关系并未随着货币形态而改变,因而仍必须保证央行在投放过程中的中心地位。第二,需要保证并加强央行的宏观审慎与货币政策调控职能。第三,不改变二元账户体系,保持原有货币政策传导方式。第四,为避免代理投放机构超发货币,需要有相应安排实现央行对数字货币投放的追踪和监管。n因此,央行数字货币应坚持中心化投放模式。不过,这里所说的中心化投放模式与传统电子支付工具也有所不同。电子支付工具的资金转移必须通过账户完成,采用的是账户紧耦合方式。央行数字货币则应基于账户松耦合形式,使交易环节对账户的依赖程度大为降低。这样,既可和现金一样易于流通,又能实现可控匿名。央行数字货币持有人可直接将其应用于各种场景,有利于人民币流通和国际化。

  另外,如果没有交易第三方匿名,会泄露个人信息和隐私;但如果允许实现完全的第三方匿名,会助长犯罪,如逃税、恐怖融资和洗钱等犯罪行为。所以为取得平衡,必须实现可控匿名,只对央行这一第三方披露交易数据。在松耦合账户体系下,可要求代理投放机构每日将交易数据异步传输至央行,既便于央行掌握必要的数据以确保审慎管理和反洗钱等监管目标得以实现,也能减轻商业机构的系统负担。n三、中国现阶段的央行数字货币设计应注重M0替代,而不是M1、M2替代n现阶段,M1和M2基于商业银行账户,已实现电子化或数字化,没有用数字货币再次数字化的必要。支持M1和M2流转的银行间支付清算系统(如大小额支付系统和网上支付跨行清算系统等)、商业银行行内系统以及非银行支付机构的各类网络支付手段等运转正常,且在不断完善升级、日益高效,能够满足我国经济发展的需要。用央行数字货币替代M1和M2,既无助于提高支付效率,还会造成对现有系统和资源的巨大浪费。相比之下,现有纸钞和硬币的发行、印制、回笼和贮藏等环节成本较高,流通体系层级多,且携带不便、易被伪造、匿名不可控,存在被用于洗钱等违法犯罪活动的风险,实现数字化的必要性与日俱增。另外,非现金支付工具,如传统的银行卡和互联网支付等,都基于账户紧耦合模式,无法完全满足公众对易用和匿名支付服务的需求,不可能完全取代M0,特别是在账户服务和通信网络覆盖不佳的地区,民众对现钞的依赖程度仍然很高。央行数字货币保持了现钞的属性和主要特征,满足了便携和匿名的需求,将是替代现钞的最好工具。n正因为央行数字货币是对M0的替代,不应对其计付利息。这样既不会引发“金融脱媒”,也不会由此引致通胀预期。相应地,也不会对现有货币体系、金融体系和实体经济运行产生大的冲击。n同理,由于央行数字货币是M0替代,所以也应遵守现行所有关于现钞管理和反洗钱、反恐融资等的规定。为配合反洗钱等相关工作,可要求相关机构就央行数字货币的大额及可疑交易向央行报告。同时,为引导央行数字货币应用于小额零售业务场景、不对存款产生挤出效应,避免套利和压力环境下的顺周期效应,可对其设置每日及每年累计交易限额,并规定大额预约兑换。必要时,也可考虑对央行数字货币的兑换实现分级收费,对于小额、低频的兑换可不收费,对于大额、高频兑换和交易收取较高费用以增加兑换成本和制度摩擦。在利率零下界的情况下,这种安排还可为央行实施负利率政策创造条件。

  四、对央行数字货币加载智能合约应保持审慎态度n根据尼克·萨博(Nick Szabo)给出的定义,智能合约是一套以数字形式定义的承诺,包括合约参与方可以在上面执行这些承诺的协议。智能合约被写入计算机可读的代码中。一旦达到触发条件,由计算机自动执行。可以加载时间、信用等前置条件,也可以被应用于缴税、反恐融资等多种场景中。n然而,如前所述,央行数字货币是对M0的替代,具有无限法偿性,即承担了价值尺度、流通手段、支付手段和价值贮藏等职能。原有现钞并未承载任何其他的社会与行政职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币管理条例》规定,禁止故意损毁人民币。所以,在现钞上添加额外社会或行政功能实际上有损毁人民币之嫌。n为保持无限法偿性的法律地位,央行数字货币也不应承担除货币应有的四个职能之外的其他社会与行政职能。加载除法定货币本身功能外的智能合约,将影响其法偿功能,甚至使其褪化为有价票证,降低我国央行数字货币的可自由使用程度,也将对人民币国际化产生不利影响。还会降低货币流通速度,影响货币政策传导和央行履行宏观审慎职能。同时,还可能侵犯公民隐私权,不利于个人权益保护。

  4. 数字货币对银行的影响

  数字货币给银行带来了新的机遇与挑战。过去的金融体系主要是通过商业银行的账户系统建立的,该系统向市场提供金融服务,中央银行控制商业银行的金融业务。数字货币发行后,个人不再需要银行账户。虽然DCEP钱包可以挂靠银行卡来汇兑,但DCEP钱包的支付和结算主要由中央银行直接结算。数字货币的发行和推广在一定程度上导致了金融脱媒,降低了商业银行对金融交易的控制。同时,央行能够准确把握每一元人民币的具体流动轨迹,准确控制货币的发行和流通。n央行数字货币nCBDC,全称为Central bank digital currencies,译为中央银行数字货币。英国央行英格兰银行在其关于CBDC的研究报告中给出这样的定义:中央银行数字货币是中央银行货币的电子形式,家庭和企业都可以使用它来进行付款和储值。n中国版CBDC被描述为,数字人民币,是由人民银行发行,由指定运营机构参与运营并向公众兑换,以广义账户体系为基础,支持银行账户松耦合功能,与纸钞和硬币等价,并具有价值特征和法偿性的可控匿名的支付工具。而我们所说的DC/EP是中国版的央行数字货币,译为“数字货币和电子支付工具”。n国际清算中心(BIS)与支付和市场基础设施委员会(CPMI)两个权威国际组织联手在2018年和2019年对全球60多家中央银行进行了两次问卷调查。问卷调查内容包括各国央行在数字货币上的工作进展、研究数字货币的动机以及发行数字货币的可能性。70%的央行都表示正在参与(或将要参与)数字货币的研究。n央行货币的数字化有助于优化央行货币支付功能,提高央行货币地位和货币政策有效性。央行数字货币可以成为一种计息资产,满足持有者对安全资产的储备需求,也可成为银行存款利率的下限。还可成为新的货币政策工具。同时,央行可通过调整央行数字货币利率,影响银行存贷款利率,同时有助于打破零利率下限。从经济学的角度来看,主要解决的问题有三个。消除现金非法交易和洗钱活动,实行负利率成为可能,直升机撒钱成为可能。

  5. 中央政府对虚拟货币的态度

  承认虚拟货币的合法性,警惕其风险。n为保护社会公众的财产权益,保障人民币的法定货币地位,防范洗钱风险,维护金融稳定,中国人民银行、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日前联合印发了《中国人民银行 工业和信息化部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防范比特币风险的通知》(银发〔2013〕289号,以下简称“《通知》”)。n《通知》明确了比特币的性质,认为比特币不是由货币当局发行,不具有法偿性与强制性等货币属性,并不是真正意义的货币。从性质上看,比特币是一种特定的虚拟商品,不具有与货币等同的法律地位,不能且不应作为货币在市场上流通使用。但是,比特币交易作为一种互联网上的商品买卖行为,普通民众在自担风险的前提下拥有参与的自由。n2013年以来流行的虚拟货币有比特币、福源币、莱特币、狗狗币。

  6. G20各国对数字货币态度都是怎样的

  在G20会议上,各国对数字货币的看法不尽相同,有的极力抵制,有的积极监管,下面就为大家盘点一下各G20国对数字货币的态度。

  加拿大

  加拿大证券监督机构(简称CSA)发表声明称,考虑到ICO发行全流程,许多ICO代币符合证券的定义,并要求他们遵守证券法。此外,CSA注意到,ICO也可能是衍生品,需要受加拿大证券监管机构所通过的衍生品法律的约束,包括贸易报告规则。监管机构表示,欢迎即将进行ICO的企业进入“监管沙盒”,在有限的环境中测试新的金融产品。

  印度

  印度证券交易委员会正在着手规划监管印度比特币市场的指导方针。另外,印度证券交易委员会成立了金融监管委员会,并和印度储备银行(RBI)官员召开了会议。印度证券交易委员会还计划监管比特币衍生品和其他加密货币是否被用于非法筹集资金。

  7. 中国数字货币试点在全球领先,对银行会有冲击吗

  中国数字货币试点在全球领先,对银行的冲击很大,随着数字货币的推出和逐渐成熟,传统银行业的业务必将发生翻天覆地的变化。

  8. 央行对数字货币,是什么态度

  央行马上要发行自己的数字货币CBDC了

  9. 周小川:数字货币从零售开始考虑,为何要这么做

  互联网的兴起,不仅改变了老百姓的生活,同时也让我们的支付方式发生了极大改变,这极大地方便了我们的生活。这一次博鳌亚洲论坛副理事长、中国人民银行前行长周小川在博鳌亚洲论坛“数字支付与数字货币”分论坛上说到了数字货币的话题,也表明了国家对数字货币的态度。

  数字货币跨境支付有哪些困难?

  由于各国之间的货币存在着汇率差价,尤其是美国对美元的大量发行,让很多国家损失了不少。但是如果跨境支付采用数字货币,那么就不会出现这样的问题,但是数字货币的初衷并不是跨境支付,而是为了方便中国的零售业。很多人看到数字货币在中国这么方便,那么就可以应用到跨境支付上,但是跨境支付并不是这么简单的,因为还需要考虑汇率、币值稳定性,甚至还有国家对于外汇是有一定管制的,因此数字货币跨境支付的道路还很长,如今暂时还不能解决这些问题,所以困难是很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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