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本站 网站导航 开放平台 Sunday, July 12, 2026 星期日
  • 微信

机械工业信息研究院获智能制造能力成熟度评估“Ⅰ类”服务机构资格!

来源 外汇天眼 03-14 16:12
GB/T 39116—2020 《智能制造能力成熟度模型》和 GB/T 39117—2020《智能制造能力成熟度评估方法》两项国家标准于 2020 年 10 月11 日正式发布。标准有效帮助制造企业识别智能制造现状、明确改进路径,逐渐成为各级主管部门了解和研判智能制造产业发展情况的重要抓手。

  GB/T 39116—2020 《智能制造能力成熟度模型》和 GB/T 39117—2020《智能制造能力成熟度评估方法》两项国家标准于 2020 年 10 月11 日正式发布。标准有效帮助制造企业识别智能制造现状、明确改进路径,逐渐成为各级主管部门了解和研判智能制造产业发展情况的重要抓手。

  为加快推进国标在各区域、各行业的全面推广应用,智能制造能力成熟度评估工作组在全国范围内支撑第三方服务机构有序开展智能制造能力成熟度标准符合性评估(以下简称“CMMM®评估”)工作。

  机械工业信息研究院获得“Ⅰ类”服务机构资格,可开展智能制造能力成熟度评估工作。

FXR_3451c3e274784010bf588a6c68736a01.png
FXR_ccac9131629046e38996343b4ed30176.png

  智能制造能力成熟度服务机构

  服务机构

  是指自愿开展智能制造能力成熟度应用推广和评估服务的企事业单位。服务机构共分为两类,“Ⅰ类”服务机构可独立开展应用推广以及评估服务,“Ⅱ类”服务机构可以参与应用推广以及评估服务。

  服务机构(Ⅰ类)至少应具备以下基础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组织,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金 500 万以上,财务状况和运营情况良好,无失信违法行为。

  (2)具备固定的办公场所,具有开展智能制造能力成熟度应用推广活动所必须的设备(硬件和软件)以及配套资源(通讯或信息系统)。

  (3)具备制造业客户基础,具有智能制造产品和解决方案、管理咨询认证等相关的市场推广和开拓经验。

  (4)具有 5 名以上符合条件的 CMMM®评估师,其中至少一名符合条件的 CMMM®主任评估师。

  (5)服务机构应具有满足要求的管理制度,具备完善的过程控制文件,对其开展智能制造能力成熟度应用推广工作、评估活动等进行有效控制,包括不限于组织运营管理制度、公章使用制度、财务管理制度等。

免责声明:中金网发布此信息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中金网不保证该信息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等。相关信息并未经过本网站证实,不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