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梳理当前主流经济体的加密货币监管情况_白话区块链_火星财经

来源 中金网 11-30 16:03
摘要: 在创新技术面前,监管需要考虑两个方面的影响:创新技术可能给经济带来的红利,以及给现有经济体系带来的潜在风险。来源于火星财经专栏作家白话区块链

  需要注意的是通行证只开放给效用型通证(Utility Token),且要求项目主体必须在法国注册。

  申请人需要以项目作为申请主体,提交以下这些材料:白皮书、注册地证明、功能型通证的说明函、通证资产的安全保管流程、宣传资料、反洗钱章程等核心材料。

  但是通行证不是强制的,需要项目发起人可以自由选择,但是如果没有Visa,在银行开户以及营销宣传等活动会受到严格限制。

  2、UNICORN(通证融资项目辅导计划)

  法国监管机构是学习型监管组织,为了提供更加适度的监管,发起了《Universal Node to ICOs Research & Network》,向全球专家学者收集关于区块链技术和通证融资的意见。

  旨在结合法律、技术以及商业方面的行业专家的意见,制定适合加密货币融资业务的监管细则,此举属于长期持续项目,具体的监管细则会根据UNICORN的研究成果进行不定期的更新。

  3、DASP(数字资产服务商营业牌照)

  DASP的全称是Digital Assets Services Providers,体现了法国坚持许可证监管思路的举措,DASP泛指数字资产服务提供商,具体来说,凡在法国境内经营保管第三方私人密钥、法币与数字Token的交易、投资建议与销售等业务,必须申请DASP牌照。

  获取DASP牌照的门槛主要是资金充裕性以及合规胜任能力,比如必须实施责任保险制度或者最低储备金制度,以及具备充足的合规程序(索赔处理程序,反洗钱和反资助恐怖主义的程序)。

03 瑞士:欧洲加密谷

  新加坡是“沙盒监管”的代表性国家,围绕鼓励创新和控制风险的监管政策制定走在相对前列的位置。

  其一系列的针对涉及金融行为的区块链和加密货币商业活动,主要由新加坡金融监管局(MAS)进行政策制定和实施,MAS兼具金融调控和监管两大职能,类似于人行与银监会的合并体。

  针对加密货币,MAS最早于2014年以《MAS规范数字货币中介机构关于洗钱和恐怖融资风险的声明》的方式提出监管要求,要求服务机构主动上报可疑交易。

  随后陆续落地“沙盒监管”制度,以及发布围绕Token融资和销售的《加密货币发行指引》与《支付服务法案》,完善了加密货币业务的监管细则。

  沙盒监管(sandbox)

  在2016年,MAS推出了“监管沙盒”制度,沙盒制度允许FinTech公司在有限范围内实施项目,即MAS允许在没有出台具体的监管细则下,为创新项目提供试验的绿色环境,前提是项目必须事先进行沙盒申报。

  得到沙盒许可的项目,相当于得到适度的监管支持,有权利在规定的时间和区域内从事可能和当前法律有冲突的业务,期间必须披露所有数据,但是更大的好处是即使项目被终止,也不会被追究法律责任。

  支付服务法案

  在2017年,MAS发布了《加密货币发行指引》,旨在填补Token发行的立法空白,首次解释了需要纳入证券法管辖范畴的Token交易行为。

  随后在2019年,MAS正式通过《支付服务法案》,对Token支付类业务进行全面的监管,提出了许可制度(licensingregime),允许服务提供商在获得许可的情况下,提供以下7类服务:账户设立,境内汇款,跨境汇款,商业收购,加密货币发行,支付型数字Token交易和交易平台,货币兑换。

  MAS规定的许可牌照主要分为三类:

  •   货币兑换商牌照,主要针对兑换服务的业务提供商。

  •   标准支付机构牌照,针对持有加密货币不超过 500 万美元,且每月交易额不超过300 万美元的机构,可以提供全部7类支付服务的任意组合。

  •   主要支付机构牌照,面向规模超过标准支付机构的大型服务提供商,在注册资本、备用金以及注册地方方面有更严格的要求。

  由于当时新加坡的相关法案并不监管数字支付Token交易和平台业务,《支付服务法案》很好的填补了这一空白。

  此后,所有提供Token支付服务的平台、钱包以及OTC平台的机构,必须满足相关反洗钱规定,并申请相应牌照,方可合规经营。

06 马耳他:通过立法打造欧洲区块链之岛
牌照
马耳他是地中海地区最早将区块链技术列入国家重点发展项目的国家,希望通过立法壮大以区块链和加密货币为主导的产业经济体,吸引了币安和Okex先后将总部和注册地迁移到这里。

  马耳他政府先后通过了三项重要法案,分别围绕加密货币、区块链和分布式账本技术等板块进行了立法和制定配套政策,分别是《虚拟金融资产法案》(Virtual Financial Assets Act)、《马耳他数字化创新法案》(Malta Digital Innovation Authority Act)、以及《创新技术框架与服务法案》(Innovative TechnologyArrangement and Services Act)。

  另外,马耳他政府专门成立数字创新管理局(MDIA), 围绕三大法案的内容,提供包括技术标准规范、企业注册以及官方认证等流程规范。

07 小结

  在创新技术面前,监管需要考虑两个方面的影响:创新技术可能给经济带来的红利,以及给现有经济体系带来的潜在风险。因此,需要合理监管和积极立法,以避免监管真空。

  无论新兴技术有多大的好处,唯一不变的是监管部门都严格守住监管的底线,防止现有系统的稳定性被破坏。在这个基础上,监管部门尽量促进新法规与现有法规的衔接融合,以及在实践中探索更为灵活的实施方案。

  展望未来,面对日益全球化的区块链产业,监管也在进化,地域化逐渐模糊的商业交流必然会促进各国监管的融合以及更为紧密的协作,只有当明确了监管的精神和切实可行的手段,区块链产业创新才能稳健长效的发展。

  本文来源:白话区块链

  原文标题:梳理当前主流经济体的加密货币监管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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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键字:牌照支付政策监管反洗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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