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SFC)上周五(6月8日)宣布,与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CBIRC)就监管和监察在香港及内地跨境营运并受CBIRC方面的合作及信息互换,订立了一份谅解备忘录。
谅解备忘录有助中国银保监会与证监会互相合作,以履行各自的监管权责,其中包括:
投资者保护。
提升跨境受监管机构的胜任能力和诚信水平。
促进市场及财务稳健。
降低系统性风险及维持金融稳定。
香港证监会是独立于政府公务员架构外的法定组织,负责监管香港的证券期货市场的运作。该组织成立目的是为了通过有效的监管和指引,促进香港证券及期货市场朝向公平、高效率及有秩序的方向发展。
香港证监会是根据《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条例》成立的独立法定组织。《证监会条例》及另外九条涉及证券期货的条例已合并成为《证券及期货条例》。
该条例自2003年4月1日起生效。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负责执行监管香港证券期货市场的法例,同时亦有责任促进及协助这些市场的发展。